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章程


I. 总则
1. 名称
1.1 中文:康奈尔大学医学院、洛克菲勒大学、斯隆癌症中心、特殊外科医院四校联盟中国学生学者联谊会,简称为四校联盟学生会。
1.2 英文:Chinese Students and Scholars Association of Cornell University Medical College, The Rockefeller University, Sloan-Kettering Cancer Center and Hospital for Special Surgery,abbreviated as Four-Institution CSSA
2. 组织性质
2.1 组织:一般性协会及其执行委员会。
2.2 性质:非政治、非宗教、非赢利,自治性学生学者团体。
3. 宗旨
3.1 对外代表联谊会全体成员,维护其在学习、工作、生活中享有的正当权益。
3.2为会员提供生活、娱乐、工作、就业方面必要的服务与帮助。
3.3促进中美文化交流。


II.会员资格、权利与义务
1. 资格:四校联盟社区内全体华人学生、学者、家属及校内外各界友人,认同联谊会宗旨、支持联谊会活动、遵守联谊会章程。

2. 权利
2.1 无差别地具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。
2.2 对重大事务的投票权。
2.3 通过正当途径对联谊会章程提出评议。
2.4 通过正当途径对执行委员会工作提出评议。
2.5 自身正当权益受到侵害时,提请执委会以联谊会名义加以维护。
2.6 参加联谊会主办、协办的活动。

3. 义务
3.1 认同本联谊会宗旨、遵守本会章程。
3.2 维护联谊会荣誉,避免损害联谊会形象、其他会员利益的言论及行动。
3.3 行使自身权利时不侵害其他会员正当行使其权利。


III.组织机构
1. 四校联盟中国学生学者联谊会大会
1.1 为联谊会最高权力机构。
1.2 全体联谊会成员均有资格参加联谊会大会。
1.3 大会每年10月举行一次全体会议,选举联谊会执行委员会。

2. 四校联盟中国学生学者联谊会执行委员会
2.1 四校联盟中国学生学者联谊会执行委员会(简称执委会)为四校联盟中国学生学者联谊会常务行政组织,在四校联盟中国学生学者联谊会大会闭会期间,行使大会权力,对外代表全体联谊会成员。
2.2执委会权利和义务
2.2.1 权利
2.2.1.1对外代表联谊会全体会员,争取各界对于联谊会以各种形式提供的支持。
2.2.1.2监督管理联谊会公共财产和活动经费,保证其有效、合理地使用于联谊会各项活动。
2.2.1.3对一般会员资格进行管理,对不符合一般会员资格、不履行一般会员义务之会员,取消其资格的权利。
2.2.1.4对本章程进行解释和修订
2.2.2.义务
2.2.2.1维护联谊会荣誉及其非政治、非宗教、非营利、自治性学生学者团体性质。
2.2.2.2实现服务联谊会全体成员宗旨,努力维护其正当权利。
2.2.2.3争取各界对于联谊会以各种形式提供的支持,促进联谊会同各团体、组织及个人的交流与合作。
2.2.2.4接受一般会员对于本章程及具体工作的评议。
2.3 组织纪律
2.3.1 执委会常务成员应准时出席学生会的例行会议,并接受学生会的工作安排。
2.3.2 无故缺席三次以上学生会会议的常务成员,以自动退出执委会论处。
2.4 执行委员会设主席,副主席,秘书长,财务部,宣传部,文艺部,体育活动部,公共关系部等常任机构,并可根据实际情况,增设其他机构。实行主席负责制。
2.5 执委会具体成员分工由执委会会议讨论决定。
2.6 执委会工作方针:会务公开,民主讨论;团结协作,集思广益。

3. 四校联盟中国学生学者联谊会执行委员会产生
3.1 产生办法:所有执委会成员通过四校联盟中国学生学者联谊会大会选举产生。
3.2 主席选举
3.2.1候选人
3.2.1.1 资格:必须是在四校联盟中学习或工作的联谊会成员。
3.2.1.2 提名:1)由上届执委会主席团提名2)联谊会成员自发提名,但必须征集到至少25个成员签名推荐。
3.2.2 选举
3.2.2.1 选举委员会
3.2.2.1.1在每年度四校联盟中国学生学者联谊会大会选举产生。
3.2.2.1.2 由三人组成,至少有一名非执委会成员,候选人不能参加选举委员会。
3.2.2.1.3 负责介绍候选人,监督执委会选举过程和结果公布,保证选举过程公正,公开。
3.2.3 选举办法:无记名投票或举手表决。
3.2.4 当选:候选人得票数超过选举人半数以上票数即为当选。
3.3 副主席选举
3.3.1 候选人
3.3.1.1 资格:四校联盟联谊会成员。
3.3.1.2 提名:1)由上届执委会主席团和本届当选主席共同提名2)联谊会成员自发提名,但必须征集到至少15个成员签名推荐。
3.3.2 选举:由选举委员会监督在四校联盟中国学生学者联谊会大会上选举产生。
3.3.3 选举办法:无记名投票或举手表决。
3.3.4 当选:候选人得票数超过选举人半数以上票数即为当选。
3.4 其他部门负责人
3.4.1 候选人
3.4.1.1 资格:四校联盟联谊会成员。
3.4.1.2 提名:1)由当选执委会主席团共同提名2)联谊会成员自发提名,但必须征集到至少5个成员签名推荐。
3.4.2 选举:由选举委员会监督在四校联盟中国学生学者联谊会大会上选举产生。
3.4.3 选举办法:无记名投票或举手表决。
3.4.4 当选:候选人得票数超过选举人半数以上票数即为当选。
3.5 补缺
3.5.1 执委会有职位空缺的情况下,应对全体成员公布并公开招聘。
3.5.2 候选人应为联谊会成员,并向现任执委会主席团提出申请。
3.5.3 候选人经过执委会主席团讨论及考核后正式聘用。

4. 四校联盟中国学生学者联谊会顾问委员会
4.1 职责:指导和帮助执委会开展正常工作和举办各类活动。
4.2 成员:四校中有影响力的华人教授和其他社会名人。
4.3 顾问委员会顾问采取聘任制,具体人员由执委会讨论决定并聘任。

5. 任期
5.1主席:任期一年,连任不超过两年。
5.2 副主席:任期一年,连任不超过三年。
5.3 其他成员:任期一年,连任不超过四年。

6. 弹劾
如有超过30个成员签名要求弹劾现任主席,在听取凭证和尊重事实的基础上,经多数以上的执委会成员的支持,即可启动弹劾程序。 弹劾表决将在所有执委会成员中进行,弹劾如获得五分之四以上执委会成员的总票数, 现任主席即被罢免,现任副主席团将进行内部选举产生代理执委会主席,主持执委会日常工作,直到选举产生下一届执委会主席。



IV本章程的解释及修订
1.联谊会执委会保留对本章程的解释权。
2.章程的修订案提交执委会全体会议讨论,超过三分之二通过方可定案。通过之后的修订案需要在联谊会网站上公布并接受一般会员评议。
3.本章程于2006年11月17日通过,本修订稿自2006年11月20日起执行,请致函cssa.webmaster@gmail.com提交您对本修订稿的评议意见。